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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纪检员、监督员两支队伍 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根据沪教卫党(2014)21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沪委办发【2014】20号)和《关于加强本市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沪教卫党【2009】4号)及《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沪教卫党【2013】175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党委决定成立并建设好两支队伍:二级院系纪检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形成上下联动的立体网络,以期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015年10月28日和11月6日,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敏分别主持召开了学校纪委委员、二级院系纪检员会议和党风廉政监督员会议。来自各院系的纪检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参加了会议。会上,胡敏书记就如何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工作做重要讲话。
二级院系纪检员主要由二级院系副书记或支委或党员担任,主要对所在院系的相关工作开展监督监察,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干部廉洁自律和招生工作纪律等各项规定为重点。二级院系纪检员要列席二级院系党政联系会。
党风廉政监督员主要由学校退休老领导、退休干部、共产党员、民主党派代表、群众代表等作风正派、敢于提出意见、建议的同志组成。主要职责是了解和反映师生员工对学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传递群众对学校各级党政部门或干部、职工的口头或书面意见、建议、举报、控告等;对学校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及时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会上,纪检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分别就各自的岗位职责表态,表示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扎扎实实做好党风廉政和监督工作,不负人民和学校的期待,帮助学校管理工作迈上更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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