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门、戏校、舞校:
现将上海市教卫党委、上海市教委《2011年市教委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沪教委财[2011]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复查,复查面必须达到100%,防止死角和遗漏,以进一步深化我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
为了便于大家复查,校财务处拟订了“小金库概念及形式”供参阅。“小金库”复查情况表请逐项填写,由部门负责人和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并在本部门范围内予以公示;同时根据上级要求,签订《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承诺书》。
复查表和承诺书于6月10日之前交至校纪委(复查表同时用电子版报财务处一份)。
上海戏剧学院纪委、监察处、财务处
2 0 1 1 年 6 月 7 日